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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行辩护。 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 2、委托辩护。 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代行辩护。 3、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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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的责任,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属委托,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现代辩护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辩护是现代刑事诉讼的重要职能之一,刑事诉讼的进行依赖于控诉、辩护、审判三种职能交互作用,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刑事诉讼的进程。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一项诉权,刑事诉讼中辩护权是诉讼中的其他权利皆由辩护权而产生,或者密切相关,如申请回避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权利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辩护可分为: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即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近亲进行辩护; 3、指定辩护,即被告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或者被告是盲人、聋人、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法院应当指定律师辩护人。 根据辩护方向,可分为无罪辩护、轻罪辩护、指控罪不成立辩护。 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自被侦查机关首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在调查过程中,律师只能被委托为辩护人。被告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2、《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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