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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伤赔偿的程序: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
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当向单位提出要申请做工伤认定,如果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那么劳动者可以自行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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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是需要员工在医疗终结之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之后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在60天内下达工伤待遇。主要包含医疗费、住院期间生活费、康复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支付部分主要包含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和有伤残者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停工留薪待遇应该按月支付给员工,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复印件一份。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如果员工和单位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出现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赔偿办理什么手续:一、工伤报告手续用人单位只有为工人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工伤保险手续。单位应在工伤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报告。二、工作认证程序由社会保险经营机构调查工作事故是否为工作程序,这是一般工作事故的第一步。但是,如果使用者书面认可为工作上的事故,没有加入工作上的保险的话,可以不办理这个手续。如果工作单位没有提到工作认证,工作人员必须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社会保险经营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公司和伤员。三、工作认证程序工作认证是在申请工作认证的员工被认定为工作认证的基础上(即工作认证程序结束后),其医疗结束或医疗期满后,县以上劳动认证委员会对其进行的残疾等级评价行为。广义的工作认证包括劳动力认证和障碍等级认证。狭义的工伤认定是指障碍等级的认定。四、协商赔偿手续工作鉴定后,可以根据鉴定标准计算赔偿金额。公司加入工伤保险的,国家工伤保险机构按标准直接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保险的情况下(特别是工伤保险机构保险),根据标准与使用者协商解决。五、劳动仲裁程序无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的,可根据劳动仲裁法规提出仲裁程序。六、如果法院审理流程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二审法院上诉。七、程序仲裁或判决生效后,使用者不支付赔偿费的,可根据生效法律文件向法院执行局提出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八、如果诉讼程序对生效判决不服,可以申请开始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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