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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房屋不能买具有下列情况的房屋买卖将受到限制: 1、违法或违章建筑(如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2、房屋使用权不能买卖,房屋产权有...
如果你要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 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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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规避风险的方法: 1、并购前,应明确交易主题,仔细调查目标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 2、并购中,应组建专业工作团队,制定合理的并购计划; 3、企业并购其他规避风险的方法。
建设工程“以房抵债”法律风险: 1.可能丧失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但如果“以房抵债”协议中,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债务消灭,此时承包人仅享有一般受偿权,即使“以物抵债”协议不能达到合同目的,也不能要求就发包人建设工程价款获得优先受偿。 2.出现“一房二抵”现象。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面临着诸多建设单位,房地产企业由于没有能力支付工程款,采用“以房抵债”的方式清偿债务,在此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房二抵”,甚至“一房多抵”的现象,导致所有的施工单位债权都无法予以实现。 3.房屋其他债权人强制执行。由于建设工程当中相关主体较为复杂,房地产企业往往有诸多的债权人,在签订“以房抵债”协议后,如若未及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还房屋还在房地产企业名下,则可能面临着被其他的债权人强制执行的风险。 风险提示:一般情况下,债的更改需要双方当事人对于旧债务消灭达成合意,否则即使在债务到期后,签订了“以房抵债”协议,该协议项下的“以房抵债”方式亦应认定为双方当事人另行增加的一种债务清偿方式。因此,“以房抵债”协议签订后,在双方并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工程款并不代表无需予以支付,而仅是增加了一种支付工程款的途径和方式。
二手房买卖风险包括:双方信息不真实;房屋产权不明确;房屋质量不合格或与合同要求不一致;存在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房屋交易受到限制或已纳入拆迁范围。避免二手房买卖风险,要注意检查售房人的身份证明是否与房屋产权登记人一致;明确合同约定的内容及相关违约责任;要求售房人提供房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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