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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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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已收悉。 首先,就您的问题我们为您进行一个初步的分析,警方是需要相关证据和手续才能强行进入,并不是说警方接到举报就会强行进入,因为还有虚假举报的情况,所以这个问题是值得操作的。 其次,还需向您询问一些案件的具体信息。请问您是在屋里的人吗?警方有没有出具相关手续?有没有录像?这些问题是比较重要的。
(1)协商解决。 如果你们双方就纠纷问题分歧不大,那么可以进一步协商,寻求一个折中处理方案,必要的时候起草一份协议,约定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协商解决的好处是,时间短,问题解决的快。 (2)向主管部门投诉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对方的主管单位投诉。比如中介的上一级主管单位是建委,商家的主管单位是工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等等。投诉这种方式,不能完全达到想要的结果,但是,有些公司或企业如果对于上级主管单位有一定的惧怕,也许通过投诉的方式就能解决你的问题,可以尝试一下。 (2)发律师函。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正式的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3)提起诉讼。 如果经协商和发律师函,对方拒不解决问题的话,那么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立即承担赔偿责任。诉讼方式也是最终的解决方案。在有纠纷的时间,建议就尽可能的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多搜集证据,这样便于日后维权。
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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