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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工程量争议、有竣工图、双方有结算,对单价有争议的按总造价的7‰起算,根据路途的远近及案件难易程度具体协商。 2、无工程量争议、有竣工图...
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范围就包括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没有单独的司法鉴定资质,你只要与各级法院的技术科联系,进入他们的鉴定单位库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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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的工程价款怎么确定可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可以参考市场价格、工程单价和工程量、工程施工难度等综合确定,然后约定在双方的建设施工合同中。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明确事件的事实,人民法院应根据职权或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者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检查专业问题,鉴定和评定活动。司法鉴定的目的是明确事件的事实,明确事件的事实不应该进行司法鉴定。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对工程成本达成一致,就不应该开始司法鉴定程序。同时,如果当事人对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即使客观事实有差异,当事人也不应干涉自己的权利处分。在退一步讲,如果当事人认为不应当以已经达成的结算书作为结算依据,也应当先以结算协议存在可撤销之情形向依法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因此,只要工程结算协议不存在法定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通常情况下,乙方申请重新造价鉴定的,法院不予支持。
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2.当事人双方均不申请鉴定的,法院这时候会予以释明,经释明后对鉴定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仍不申请鉴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鉴定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提交鉴定材料或拒不配合,导致鉴定无法进行,经法院释明不利后果后其仍拒绝提交或拒不配合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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