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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对股权的执行措施一般包括冻结、自行转让、强制转让、拍卖、变卖以及以股抵债五种。其中,对股权自行转让属执行和解的范畴,不是强制执行的措...
根据《民诉解释》第15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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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的申请资格有: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 1、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 3、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二、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提交的材料有: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三、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有: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在这里,法律对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只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并不意味着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破产原因的事实构成只有一项。
法院虽为国家机关,但法院也可以作为民事主体,从这一点上是可以起诉法院的;在司法上,如果法院错误判案,这不能起诉,但可以通过上诉、再审或国家赔偿的方式纠正或弥补错误对枉法裁判的法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诉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案件当事人如要参与分配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有已经取得的金钱债权执行根据(在实践中多见于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支付令等经过人民法院所确认的司法文书); 2、有明确的被执行人及执行标的(标的为金钱给付); 3、被执行人的财产已经被法院(此处法院不仅包括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亦包括其他法院)因执行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 4、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以执行或目前所查明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所欠下的全部债务; 5、当事人申请参与分配必须在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完毕前提出书面申请,该申请书必须附上申请参与分配的依据及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所欠下的全部债务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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