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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律师认为您屋内的漏水的原因应该从楼上住户的管道处进行查找,如果真的是因为楼上住户的原因漏水那么楼上住户就有义务赔偿您进行修复,同时物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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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给排水管道的保修期为2年,过了保修期,开发商可以不再负责免费修理。但如果漏水由于使用劣质材料或设计上的不合理造成,则属于施工和设计本身的质量问题(小区有80%这样的漏水值得怀疑),应该首先由开发商来承担责任和赔偿,可在诉讼中申请鉴定,以查明事实。如果认为邻居的损失,也可在诉讼中提出由专业机构评估,到时邻居应举证损失的部位、损坏的程度等情况。
如果不是楼下住户人为破坏,那应该是楼上的住户负责。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是因为下水道质量问题或是安装不当,那应按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由开发商负主要责任。
类似的个案我正在处理的也有两宗,由于潮湿、多雨等气候原因,房屋渗漏现象在深圳较为普遍,纠纷也较多。从您所叙述情况来看,漏水的责任不应由您来承担,楼下住户必须要证明渗漏是由您人为导致,仅有渗漏现象不足以说明问题。如果不是您的原因所导致,楼下住户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义务,但根据国家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你们那里的房产应已过保修期。因此,只能由楼下住户自行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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