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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发现违法行为时男方和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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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申办材料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证》或《服务手册》; (3)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以下几种情况的人员可以提供证明合法落户了: 1、超生的无户口人员; 2、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3、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包括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士的非婚生育); 4、长时失踪被宣告死亡后注销户口的; 5、收养弃婴而未办理收养手续的。
1、根据2021年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通过生育服务登记平台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办理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登记信息单。 2、《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已生育三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十五条 夫妻生育子女,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通过生育服务登记平台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办理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登记信息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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