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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独立开票。 1、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但在总...
分公司可以独立开票。分公司有增值税可以向税务局领购增值税发票,总公司可以向分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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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也不是独立纳税人,因此无法独立开票。 2、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本质上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真正独立的公司,因此也就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3、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可以独立开票。分公司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在总行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缴纳税款,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纳税的,应当按照汇总纳税的规定缴纳税款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不可以,分公司负责办理部分业务,总公司才是具有最终解释权的,不管分公司接到还是总公司接到,外经证必须是总部开具的,法律问题也是总部承担的最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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