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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是依法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复议的。根据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申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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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 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 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 4.在执行条件上,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前提。
能。申请强制执行: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行政机关申请前应催告当事人自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申请法院(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3、法院接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裁定,对不予受理裁定,行政机关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4、法院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5、法院对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法律法规依据、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应自受理后30日内在听取双方意见后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对不予执行裁定,行政机关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6、紧急情况行政机关可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院长批准5日内执行; 7、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行政机关不缴纳申请费划拨、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或划入财政专户,不得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行使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2、对财物的各种处置。 3、对住宅等场所的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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