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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具体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
监狱探视权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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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规定为《民法典》,其具体内容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夫妻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协议,达到双方都比较满意的效果。 当事人如何行使好探视权,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是要行使好探视权的请求权。 是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要明确。当事人协商或法院判决,都得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 是要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在采取探望的时间和方式方面,要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
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这种权利是父母基于亲子关系而享有亲权的一种体现。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不放弃,探望权就与直接抚养权同时成立。这种权利不需要确定,是自然享有的,所需要主张只是探望方式、时间等。探望权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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