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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问的“咨询一个桂林社保问题申请表怎么获取”,答案如下: 1、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失业人员、退役士兵、新迁入梅州...
甲方因个人原因,要求乙方协助其购买社会保险,现双方就该事项作出如下约定: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购买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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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因为社保缴纳是强制的,所以只要有证据(劳动合同等)证明劳动关系就可以。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和劳动关系起始时间的证据。有劳动合同的,可以直接去工作地点或单位所在地区一级社保局反映情况,符合补缴、缴纳条件的就可直接请求社保部门责成单位缴纳;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关于不缴纳社保问题的申请可能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先行申请进行事实劳动关系确认,再行走前面的程序;当然,也可以向区一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该问题。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总体目标是摸清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找准社会保险扩面的方向和重点,加快推动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的实现。实现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
社保缴费证明各地根据当地政策都会有所不同,总的来说,大同小异。下面以南京市为例,给大家简单介绍下苏州社保问题参保证明的规定。 目前,用人单位及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已成为各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认证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开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作,加强对开具对象的跟踪管理,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对个人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由申报服务一科在其《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信息查询表》上加盖业务公章。对需加盖中心公章的,经申报服务一科科长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二、对单位需出具单位(或职工)参保缴费证明的,稽核一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介绍信,在审核其参保缴费情况后开具证明,经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核同意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对参保面不足、缴费明显不实、有欠费的单位,稽核一科应要求其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对象,实行跟踪管理。 三、对单位因参加企业年金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申报服务二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书面申请,根据《转发部社保中心〈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通知〉》(苏社险管[2006]19号)规定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在表格中注明情况),经分管主任和主任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四、科室的业务公章须专号对人,综合科须做好中心公章使用情况登记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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