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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工伤和人损程序不同 你们现在出院没有,医药费花了多少 需要做鉴定确定,标准不同 这种情况看伤的是不是膝关节等 可以来...
发生工伤首先由单位在您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内1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一个月内拒绝帮您申请工伤认定,否认你们之间具有劳动关系,且你们之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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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第一时间向公司申报工伤,公司未上报到社保局。自行就医时向医生说明了是工伤,医生未告知工伤不能走医保,在就医时使用了医保卡。现在伤逾,需自行申报工伤。那么,我在就医时使用了医保卡,是否就不能再申请工伤赔偿?使用医保卡后,在申请工伤和做劳动能力鉴定时是否有影响?或是会损失我的利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走农村医疗很可能不予报销,详细情况可以咨询新农合部门。正常的工伤,按照正常的手续去办理缴费,不要走医保,否则社保局不予报销。最好向用人单位进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保留好相关的票据。 工伤医疗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保险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确认是工伤复发,那么员工可以报销医疗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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