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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即为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不受侵害,老年人再婚后,老年人子...
您的问题涉及到老人与后老伴的儿子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也就是说继父母与继子女只有在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情况之下,继子女才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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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问题,可以参照如下处理:《婚姻法》第27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根据该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产生以下权利义务关系: 1、继父母有扶养教育继子女的义务 2、继父母有管教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义务 3、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 4、继父母继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再婚对前任的孩子有没有抚养义务是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的,如果其前任的孩子跟随再婚对象一起生活的,此时继父母具有法定的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孩子并没有随继父母共同生活的,就不具有抚养义务。
想知道老年人再婚赡养义务的司法解释,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赡养人不得以放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姊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姊有扶养的义务。 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变化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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