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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程序是: 一、提出公证申请。 二、符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三、公证员审查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
遗嘱继承公证手续: 1、当事人申请遗嘱继承公证时,应向公证处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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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遗嘱继承中,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只能按法定继承办理。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转继承规定,就是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并参与分割。
1、首先是需要到公证处亲自提出公证申请, 2、然后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有关的证件和材料,例如身份证和遗嘱涉及财产的产权证明。 3、在提交完材料之后要是符合申办要求的,公证处就会受理。 4、在受理之后公证处会进行审查环节,一般都是审查遗嘱的内容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等。 5、最后审查完资料都没有问题的话公证处就会出具公证书。
有关遗嘱继承公证处办理公证流程如下所示,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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