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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胜社会福利院是广西唯一一所区直综合性社会福利院,隶属于自治区民政厅。1991年4月,经自治区编制局批准成立,名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流浪社会...
收养的条件是: 1,无子女 (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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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向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以及孩子的生父母进行领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手续一切都可以以你的意愿!我不知道你在顾虑些什么,有什么可以商量!虽然我的家庭不是什么很富裕的家庭,但我能承诺好好待小孩。
如果您符合领养小孩的条件了,去当地的民政局,在办理领养手续需要携带的一些材料: (一)领养人的申请书。领养人需亲自到领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领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领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二)领养人应提供的证件: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领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三)根据被领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领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2、领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3、领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您准备好上述证明材料后,就可以递交给领养登记机关了。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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