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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无故被注销,可以申请重新办理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
应该根据当事人的户口被注销的原因而区别如下: 1、如果当事人是因双重户口而被注销户口的,应该凭本人原始的户口本原件,去对应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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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被无故注销,带齐相关证件后,可以到派出所重新申请办理户口。好办。《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注销原则上是不能补办的: 1、如果确实是因为工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户口被注销(不包括双重户口的情况); 2、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户口所在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说明实际情况后,再办理户口补录手续。《中华人民共和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1、应带上新生儿及家长在内的户口本、家长的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资料工作人员户口被注销的原因,并根据对方的提示办理相应的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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