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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根据当事人的户口被注销的原因而区别如下: 1、如果当事人是因双重户口而被注销户口的,应该凭本人原始的户口本原件,去对应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如果是无故被注销,可以申请重新办理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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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注销原则上是不能补办的: 1、如果确实是因为工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户口被注销(不包括双重户口的情况); 2、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户口所在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说明实际情况后,再办理户口补录手续。《中华人民共和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注销了,无法迁移户口。迁移户口,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办理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1、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当事人是可以起诉维权的,当事人户口所在地集体,是没有权利注销当事人的户籍的; 2、建议当事带上本人原籍的户口本、身份证,去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处出具加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户口被注销的原因及时间); 3、再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补录户口即可; 4、在当事人原籍地的村(居)委会主任无理由拒绝出具该介绍信的,当事人可以聘请专业人士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维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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