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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投资人,本身就是股东,不存在是否认购发行股份的问题。当然,股东有权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投资人签订股权协议,成立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和各自的...
1、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票投资人能否自己认购的问题,首先,有限责任公司并不能发行股票。其次投资人本身就是股东,所以不存在能否自己认购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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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作为投资人,本身就是股东,不存在是否认购发行股份的问题。当然,股东有权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我国《公司法》规定: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从某种意义上说,股权也可以说是对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100%的股权,也取得了企业法人100%的控制权。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会受到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会受到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会受到母公司的控制。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身为投资者,本身就是股东,不存在是否认购发行股票的问题。当然,股东有权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
会员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不计入其自有股票,会员无须因该账户内股票数量的变动而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及其权益的数量或者其增减变动达到规定的比例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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