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法只规定了有关劳动的其他的问题,没有规定工伤鉴定的问题。...
关于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如下: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如下: 1、申请登记。申请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领取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2、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在职工受伤之日起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部门申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提交申请材料:工伤认定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资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工伤鉴定时限的规定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未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劳动法中对于工伤工资并没有规定,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规定的。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不变,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以确定不同的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1,609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