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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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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种: 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法责任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 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7、企业发生严重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过失解雇,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有过失解雇,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其他。
(1)协商解除。《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劳动法》规定,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第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第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第一,劳动者患病或者是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3)《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并且规定,用人单位自裁减人员之日起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与此同时,为保护处于特定情况下的劳动者的特定权益,《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二,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第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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