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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 委托代...
符合下列金额标准的,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财产给付义务或者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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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金额超过2000-五千元,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标准:2000-达到诈骗罪标准的5000元。金额小,不到2000元,不构成诈骗罪,但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5~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是,诈骗行为的累计金额超过2000-5000,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一、他们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诉讼欺诈),但不构成诈骗罪,原因见下:(一)诉讼欺诈侵犯的主要客体的性质决定诉讼欺诈不应定性为诈骗罪,而应归入妨害司法罪的范畴。但是现行刑法在妨害司法罪中并未对诉讼欺诈作具体规定,因而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对诉讼欺诈行为只能认定其无罪。基于诉讼欺诈在当前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多发性及社会危害性,行为人实施诉讼欺诈行为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所构成的其他犯罪定罪处罚。(二)他们的欺诈行为根本不符合以下诈骗罪的基本构造条件:1、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2、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3、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4、行为人取得财产;5、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二、建议你收集证据,对抗欺诈方的恶意诉讼行为。
第一,避免程序违法。修改后的《》对行政审批程序问题进一步严格了司法审查标准,第七十四条第一项明确规定“行政程序轻微违法,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也应判决确认违法。因此建议,行政机关应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立案、调查、告知、听证、时限、送达等法定程序要求,减少和避免因程序违法而败诉。第二,尽快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行政部门年度考核办法。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上升为法定诉讼义务,进一步强化了司法机关通过行政案件审判对行政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建议尽快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行政部门年度考核办法中的主要内容,提升出庭率,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一项常态工作,对树立法治政府的形象起到积极作用。第三,畅通行政诉讼与复议的衔接机制。建议行政复议机关充分发挥复议机关的监督纠错功能,解决行政复议中维持率高、纠错率低的问题,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第四,信息公开十分必要。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已成为近年来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中的一个重要增长点。因此建议,相关行政机关要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最大限度地满足和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符合公开条件的申请事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的公开;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畴或无法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主动沟通,依法履行告知释明等义务,取得申请人的理解;书面答复应当充分说明理由,做到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充分。另外,对于部分涉嫌滥用信息公开申请权的申请人,要进行严格审查,以兼顾维护法律严肃性和保障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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