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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能要求丈夫赔偿青春损失费,因为法律上对青春损失费没有规定。既然没有法律依据,法院当然不会支持的。...
签订青春损失费协议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原则,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公序良俗原则是现代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在处理民事法律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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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是没有赔偿青春损失费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是可以分割,如果两人中有一人犯有重婚、同居、家暴、虐待等过错的,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主张损害赔偿,以此作为补偿。您们是要协商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呢?您们双方是否有财产分割分歧问题或者您们双方是否有孩子,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因为离婚这一问题牵涉的利益太多,你可以选择跟我们一对一咨询或者电话免费咨询,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您提供帮助,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您争取您的合法利益最大化。
无须支付青春损失费,无法律规定。不属骗婚。如有证据证明女方收到彩礼,且因此你方经济困难,可以要求对方退还。你的父母不能做证人。除非本人调取,移动公司不会出示短信内容。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时诉讼解决。离婚诉讼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除非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
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是常见的问题,通常理解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是一种精神损害赔偿费,但现行法律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所以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况且,在因恋爱婚姻纠纷而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或者分手费的案件中,双方的恋爱、结婚以及同居关系是一种自愿行为,在这样的前提下,女方若以青春赔偿等为理由显然是不合理的。除非女方能举证同居关系的发生出于被迫,法律才可予以保护。另外,假如真的有青春损失的话,双方都有损失,青春的损失是由于时间的自然因素造成的,而不是对方造成的,因此,要求对方赔偿也是不合理的。 《精神赔偿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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