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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该政府部...
侵犯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责令同级人民政府停止侵权活动;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可直接提交县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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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还明确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毁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不得损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占有、使用的文物。因城市规划和重点过程建设需要,在拆迁宗教房产时,要充分协商,对被拆迁的宗教房产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补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税收减免优惠。
《条例》还明确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毁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不得损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占有、使用的文物。因城市规划和重点过程建设需要,在拆迁宗教房产时,要充分协商,对被的宗教房产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补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税收减免优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活动;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条例》还明确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毁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不得损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占有、使用的文物。因城市规划和重点过程建设需要,在拆迁宗教房产时,要充分协商,对被的宗教房产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补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税收减免优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活动;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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