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拖欠工程款的顽症问题,属于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不规则、不成熟发展中的特殊问题。着眼其解决,既要面对现实,又要面向发展。近年来,这方面问题总体上...
1、把好业主资金审查关。积极介入建设单位资信的审查,做到未雨绸缪。监理工程师的选择对承发包双方均有重要意义。发包人更换监理工程师要征得承包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加强对建筑、矿山、装备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预存工资保证金。建设单位预存的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清偿因拖欠工程款而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筑施工企业预存的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其承建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交通、铁路、水利等行政部门应当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政府投资的工程由项目管理单位开设专用账户,从工程人工费中按规定扣存工资保证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为了避免单位拖欠工资,所有员工需要保留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并且记录单位发放工资的情况,为以后单位未发放工资作为证据使用。 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和单位协商一致,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3、申请劳动仲裁,经过裁决之后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4、裁决后单位拒不支付可申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5、以上情况可以拨打12333进行咨询。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工程款收不到的可以采取催告发包人支付;向信访局举报;向法院起诉等方式。 2、预防拖欠工程款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仲裁条款和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403人已浏览
3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