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上市公司收购程序如下:投资者持有股份达到5%时,应在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达到30%时,应向上市公司全体股...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收购股权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协议收购: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收购股权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协议收购: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第二、要约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要约。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要约届满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经批准,可变更。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收购股权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协议收购: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第二、要约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要约。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要约届满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经批准,可变更。
流程是这样的:1、拟定收买的上市公司(壳公司)标准,初选壳对象; 2、聘请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3、股权转让双方经洽谈就壳公司股权收买、财物置换及员工安顿计划达成原则性意向并签署保密协议; 4、对壳公司及收买人的尽职调查; 5、收买方、壳公司完结财务报告审计; 6、完结对收买方拟置入财物、上市公司拟置出财物的评价; 7、断定收买及财物置换终究计划; 8、起草《股份转让协议》; 9、起草《财物置换协议》; 10、收买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经过收买及财物置换计划抉择; 11、出让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经过出让股份抉择; 12、出让方向结算公司提出拟转让股份查询及暂时保管请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