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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执行公务并着制服时不能佩戴首饰项链等饰品,男人民警察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大鬓角和戴首饰;女人民警察不准留披肩发、描眉、涂口红、染指甲...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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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下列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1.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2.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妨碍警察执行公务行为 1、未使用暴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50条第一款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通行的,或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可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罚款。该条第二款规定,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机动车号牌;(二)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依法当场收缴罚款但不开具罚款收据、不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三)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四)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五)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六)故意刁难违法行为人;(七)因自身的过错与违法行为人或者群众发生纠纷或者冲突;(八)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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