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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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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60天。法律规定:《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3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60天,给予男性护理假15天。假期工资和奖金支付,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
请求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加岗位津贴,省级补贴的80%支付;请求一年哺乳假,工资发放,岗位津贴,省级补贴停止。对于抚养未满一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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