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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仔细阅读了你的咨询,就你所提供的信息现做出如下答复: 一,产权证是你奶奶的名字,法律上来说,房子属于你奶奶的,虽然由你的父亲出资建造,但...
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就是女儿的了,爷爷奶奶无权对此房产主张任何权利。未成年人的权益也应当得到保障。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这房子就是孩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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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2007年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儿子的名下就属于儿子所有的,对于出资款属于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的,没有明确是借款关系原则认定为父母对儿子的赠与;2014年购买的房产虽然没有产证,但是双方已经对份额已经进行了约定,关于父亲还贷的部分和相应的增值部分,你继母是可以主张分割的。如果你父亲去世的时候没有留遗嘱对其遗产进行分配的,按照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相应平等的继承权。
如果你女儿留下遗嘱的话,按遗嘱继承;如果你女儿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就应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这房子的一半由你们夫妻及你女婿,女儿的孩子平分。还有,如女儿有债务,应先从其遗产中支付。如女婿要求继承你女儿遗产,你们也可继承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你女儿的部分。具体可联系我们告知详情,我们能帮助你们解决问题。
父亲留下的三居室是您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首先有一半是您母亲的财产,另一半才是您父亲的财产,即遗产。现在有一个问题是,您哥哥是在您父亲去世之前去世还是在父亲去世以后去世?如果是在父亲去世以前去世,那么对您父亲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人包括:您母亲、您、您姐姐、您哥哥的孩子(孩子代替您哥哥继承份额),此时,加上您母亲本来拥有的1/2,所有人的份额如下:您母亲5/8、您1/8、您姐姐1/8、您哥哥的孩子1/8。如果哥哥在您父亲去世后去世,那么您哥哥的份额由您嫂子和他们的孩子继承,此时:您母亲5/8、您1/8、您姐姐1/8、您哥哥的孩子1/16、您嫂子1/16。所以,目前,建议您们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分割,将属于嫂子或其孩子的部分买下来,然后再行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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