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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
租的房子出现问题,如果需要维修,可以联系出租人,要求出租人负责维修。如果自身对此存在过错,则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维修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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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的房屋租赁无效。出租人无房屋产权的,不得出租。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租的房子出现问题,如果需要维修,可以联系出租人,要求出租人负责维修。如果自身对此存在过错,则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维修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签房屋租赁合同经常出现的问题: 一、屋内设施的维修问题。 二、租房前确认租房用途的问题。 三、口头约定的内容最后不能实现的问题。 四、违约金问题。 五、所租房屋为二手房东转租的问题等。 所以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规定双方权利责任,《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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