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原《公司法》第85条: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 原《公司法》第155条:...
原《公司法》第85条: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原《公司法》第155条: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国有企业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通过新设、并购、合营、参股及其他方式,取得企业法人和非法人项目[以下统称境外投资企业(项目)]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未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投资、管理活动的境外投资企业(项目),不执行本办法。
我国关于内地企业境外上市的法律规定是《证券法》第238条作出如下规定: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务院的规定批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对外国人国籍的确认,以其入境时有效证件上所表明的国籍为准;国籍有疑问或者国籍不明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协助查明。 对无法查明国籍、身份不明的外国人,按照其自报的国籍或者无国籍人对待。 第二百二十八条对外国人作出行政拘留、拘留审查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以及限制活动范围的决定后,决定机关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将外国人的姓名、性别、入境时间、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有关情况,违法的主要事实,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法律依据等情况报告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情况通知该外国人所属国家的驻华使馆、领馆,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当事人要求不通知使馆、领馆,且我国与当事人国籍国未签署双边协议规定必须通知的,可以不通知,但应当由其本人提出书面请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9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370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