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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婚的产假,只要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可以依法享受产假的。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
再婚也是有婚假的。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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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可见劳动者丧假是有薪的。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各省一般有自己的详细规定。
根据《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3、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7天。 4、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6、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7.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8.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护理假、产假期间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关于婚假和产假,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不管是初婚还是再婚,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均增加婚假十日;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享受产假奖励待遇扩大到所有合法生育的夫妻,不管是生育一孩、二孩还是经批准再生育的,均可享受新条例规定的有关产假或护理假。 1月1日之后新条例颁布实施之前,符合生育政策的对象,婚假、产假、男方护理假等有关假期已经休完的,不再延长。对于尚未休完婚假、产假、男方护理假的,应当按照新条例规定执行。婚假、产假、男方护理假的假期,与法定节假日重合的可顺延。 南海网海口3月3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麦)3月31日下午,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海口闭会。会上,通过最新修改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海南的生育政策、婚假产假等方面进行调整。 《条例》中提到,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个月的产假,给予男方15日护理假。此《条例》将从2016年3月31日起实施。 (原标题:海南二孩生于1-3月可补办生育证产假遇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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