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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1000万应该是被加盟方的要求,公司法上没有这样的要求。你父亲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不等于其下设的子公司的注册资金也是1000万,除...
注册资本是认缴。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只需要登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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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好处在于: 一、减少投资项目审批,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 二、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 三、申请企业登记不用再为注册资本发愁,让小成本真正成为现实,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四、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但实行认缴制后,少数不了解经营风险的创业者认为,反正也不用实缴,将注册资金写得很高。 注册资金越大,就意味着企业要承担着更大的责任。认缴不等于不缴,章程规定是20年内将注册资金实缴即可。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
按照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说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制,也没有认缴最低限额,也不再需要《验资报告》。 从而,社会上出现了大量注册资本巨大、实缴能力不足的公司,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很多朋友认为,在完全认缴制下“认缴不实缴”等于“认而不缴”、“可以不缴”。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明确,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于在认缴制下,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理论上可以是五年、十年甚至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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