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同如果是转让合同的话是需要些转让费的,没写转让费的还属于有漏洞的合同。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1,租赁商铺,给出租者“转让费"是行业的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 2,在这种租赁中,你首先弄清楚出租者是否是房主。如果是房主,在签订合同时,应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从法律上面讲,房屋的转让合同是不能使用的,所谓转让只是对原来投资的设施给予补偿、或者说是给空门面的一种条件的补偿。事实上,房屋转让合同就是属于租赁合同的,只是增加了有转让含义的补偿内容。所以,还是租赁合同,增加转让补偿的内容。协议只要不违法,双方自愿协商都可以的。包括空门面收取一定的金钱。我们通俗讲的,或者说是约定俗成的讲转让,是不符合法律的,还是房屋租赁合同。
需要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确定,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合同没有到期门面可以转让,但是门面所有权人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694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