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仲裁委员会作用: 1、通过立案审查和程序性工作,保证仲裁活动的顺利进。 2、通过行使监督权,保证仲裁案件的公正性。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
仲裁委员会作用: 1、通过立案审查和程序性工作,保证仲裁活动的顺利进。 2、通过行使监督权,保证仲裁案件的公正性。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裁明下事项: (一)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办)。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第十一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必要的财产;(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四)有聘任的仲裁员。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第十二条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一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第十三条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三)曾任法官满八年的;(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仲裁委员会按照不同专业设仲裁员名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1人已浏览
370人已浏览
1,105人已浏览
1,5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