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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仲裁委员会有什么权利

2021-12-21
仲裁委员会是一个永久性的仲裁机构,是一个永久性的仲裁机构,独立、公平、有效地解决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成立,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仲裁委员会的作用:1。通过立案审查和程序工作,确保仲裁活动的顺利进行。2、通过行使监督权,确保仲裁案件的公平性。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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