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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小区都发生了物业费欠缴的问题,关于此问题,笔者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建议:物业费是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用于小区内环境维护及管理的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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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应按房地产服务合同约定支付房地产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房地产服务企业已按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提供服务,所有者以不享受或不接受相关房地产服务为抗辩理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业主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支付房地产费,对房地产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败诉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拒交物业费的原因如下: 开发商尚未交房的; 二、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1.首先,业主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全面履行原则,客观、全面、如实地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其次,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是业主的主要义务。只有在业主充分交纳物业费的前提下,物业公司才能够提供优质服务。 3.再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没有说明业主可以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可见,尽管物业公司没有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服务,存在违约行为。但业主完全拒绝交纳物业费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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