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你的陈述你和你朋友、你朋友和目标公司的股东都是资金委托管理关系,实际上,你们只是目标公司的隐名股东。 1、朋友妻不愿意“投资转移”的原因...
隐名股东可以提起诉讼,但只能与持有其股份的名义股东提起诉讼。由于投资权益的归属存在争议,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可以向显名股东主张股东权利。 根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隐名股东能够通过诉讼的方式确认股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的法院均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加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