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申请人提供的材料:1。计划生育证明(即出生证明);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明)或户口簿;3、诊断证明(生产...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报销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生育期间的护理假期津贴,报销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孕妇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由各地人社局自行规定。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协助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有关材料,申报生育津贴和营养补贴;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产假满30天内,由上述人员协助办理待遇结算。
生孩子的报销流程如下: 1、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2、由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或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