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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如何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 (1)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由股东会直接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2)也可以规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后...
董事会发起,持股超过50%的股东或者是全体股东,召开董事会,经过董事会表决选举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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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股东会直接选举;(2)也可以规定董事会成员在股东会选举董事后进行投票选举,取票数量决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候选人;(3)还可以规定哪些股东根据股东的出资比例决定担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2、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董事职务。董事长辞职应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提交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审议。3、新董事长不一定需要原董事长辞职,期限届满可以换届选举。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字盖章。四、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因此一般要在期限届满时才能换届选举。5、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及其报酬。财务总监辞职向经理提出,报董事会审议。新财务总监的任职由经理提出的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决定。
1、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长的产生方式由公司章程确定。可以由董事会产生,也可以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如果公司规模比较小,也可以不设立董事长,只设执行董事。 3、决策权一般由股东会决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你们小股东也可以在章程约定所有重大决策由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董事长是由董事会投票选举产生。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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