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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多层次的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制度。职工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制度。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医疗、基金来源:(一)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二)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与滞纳金。(三)财政补贴,调剂金。(四)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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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应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参保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转让、终止时,应当在30日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的变更手续。合并、分立、转让前欠缴的费,由合并、分立、转让后的单位分担或承担。参保单位因破产、撤销或者拍卖等原因终止的,应当依法清偿欠缴的费和预留退休人员10年的医疗保险费。
因工作需要驻外地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含成建制外设机构)和异地安置、长期市外居住的退休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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