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合并有下列类型: 1、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 2、创立合并,是指几家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家新的企业。 3、控股合...
1、按照中国企业合并准则中的标准划分:(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由同一方或同一多方最终控制,控制不是暂时的。(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合并有以下类型:1、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创立合并是指几家企业协议合并形成新企业.控股合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或取得股份或投资证书,并达到控制后者经营和财务政策的持股比例。
1、以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以投资者的地区不同分为: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按所有制结构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和私营企业和外资。 4、按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不同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5、按信用等级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6、按公司地位类型可分为:母公司、子公司。
企业合并有下列类型: 1、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 2、创立合并,是指几家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家新的企业。 3、控股合并,指一家企业购进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出资证明书,且已达到控制后者经营和财务方针的持股比例的企业合并形式。《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