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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权利有: (一)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行使表决权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权利 (四)又获得相应标准的报酬和津贴的权...
香港公司的董事相当于国内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公司的负责人,拿的是工资股东则是出钱的投资者,拿的是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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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的义务有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等。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但是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应当同时履行,对方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拒绝履行。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一、债权人的权利: 1、债权人代位权。 2、免除债务权。 3、债权转让权。 4、撤销权。 5、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二、债权人的义务: 债权人及时收取货款,质量担保,通告、协助、保密等随附义务,这个要根据合同性质或合同约定来具体看债权人的义务。 风险提示: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一、债权人的权利: 1、债权人代位权。 2、免除债务权。 3、债权转让权。 4、撤销权。 5、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二、债权人的义务: 债权人及时收取货款,质量担保,通告、协助、保密等随附义务,这个要根据合同性质或合同约定来具体看债权人的义务。 风险提示: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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