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已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每年第一、第三季度各一次;审查发放《化妆品生产...
根据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临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超过半年,如果是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同意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原编号不变,有效期为四年。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新申请卫生许可证办理。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临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超过半年,如果是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同意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原编号不变,有效期为四年。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新申请卫生许可证办理。
进口化妆品卫生审查批准程序是:(一)我国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国外厂商或其代理商必须在进口地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并填写《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附件四)一式三份,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申请时,提供下列资料和样品:1、产品名称、种类;2、产品成份、限用物质含量;3、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并附有中文译本(本三份);4、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批准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份);5、产品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和批准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份);6、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通过生产、注册、销售批准审查的评价报告,并附中文译本(各五份);7、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资料或产品卫生质量检验报告(五份);8、产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并附中文译本(各三份);9、完整包装的产品样品(三个小包装)。(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全部申报资料后,组织化妆品安全性评审组对申报产品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产品,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发给“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批准文号。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全部申报材料后,应于六个月以内组织化妆品安全性评审组评审,并在评审后二个月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审批情况同时通知进口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7人已浏览
1,354人已浏览
2,436人已浏览
1,0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