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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可以主动辞职吗

2021-10-0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部门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按1年计算,第46条明确列举了使用者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其中劳动者不包括自愿在30天前书面辞职的情况。从立法宗旨来看,经济补偿金是法律强制使用者给予劳动者的特殊经济补偿,其目的是制裁使用者的违法行为和合理提高劳动者福利。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强制用人单位应承担重大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法律没有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已经使用者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等,如果要求使用者给予经济补偿的话,就会大破坏劳动合同关系中的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利于保护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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