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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85年部队转业到北京市企业的军转干部,转业时的职务是副团职参谋,。于2001年从企业退休。请问这次生活补助的标准是否是按转业时的职务...
一、下列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由民政部门接收安置:(一)集团军及其所属部队事业单位内的全民固定工人和职员干部;(二)各类军校、仓库、医院、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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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军队退休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个月起,给其遗属继续发放6个月的军队退休干部生前退休费,退休费内容包含退休时退休费和退休后增加的退休费。(二)军队退休干部随军遗属符合享受生活补助费条件的,从第7个月起领取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随军遗属有固定工资收入,其收入总额低于上述标准的,补足差额部分。(三)享受生活补助费的军队退休干部随军遗属去世后,一次性发放生前6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作为丧葬费,包干使用。三、补助经费保障军队退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的医疗、生活补助和丧葬所需经费,中央财政根据其实际开支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解决。
无论什么所有制企业,无论是哪个地区,都是执行一部法律“劳动保险法”,按现行规定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0岁。退休金的多与少是与你的:缴费年限多少、缴费平均指数高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多少、法定退休年龄时的社平工资数额高低密切先关,这些数据套进规定公式中计算出来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没有这些数据是算不出养老金的。
1、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根据省民政部门下达的年度军休干部接收安置计划和《接收安置通知书》,办理军休干部接收手续。二、接收军休干部时,应与部队移交单位.被移交人(或监护人)召开三方会议,核对档案和军休干部各项待遇项目,并签订交接协议。3、积极协助新接收的军休干部办理落户、组织关系等手续,按时上报新接收的军休干部花名册和三联单,及时将相关信息输入军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四、组织新接收军休干部入中心(所.站)欢迎会,介绍有关情况,带领参观军休家园,帮助尽快融入新生活。5、对于接收的军休干部档案,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加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规范查阅程序,做好相关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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