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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承担有限或无限责任,凭股份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
1、股东私自扣留公章和营业执照,不构成犯罪。但是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企业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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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纠纷恶意扣押公章的,如果造成公司损失的,则公司可以要求股东赔偿。如果引起打架斗殴、毁损财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则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股东私自扣留公章和营业执照,不构成犯罪。 但是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企业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如果发生此类纠纷,就可以依据上述规定,按照公司法规定进行诉讼解决。
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至于所谓恶意败坏单位声誉,单位应该收集证据,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如果是因为欠工资,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抱怨,不属于败坏声誉。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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