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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
1、物业想占用公共用地需要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物业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公共用地的可以要求业委会进行协商,要求其返还占用的公共用地,协商不成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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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想占用公共用地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占用。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物业公司构成违反行政法规,承担法律责任。 2、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 2、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因此,业主不能擅自住改非。如果要改,必须征求相关业主的同意,而且要经业委会盖章。之后,才能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 3、物业公司使用公共场所应获得全体业主的同意,否则不能占用。即使之前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有书面约定,把设备层划拨给物业公司作办公用地,但物业公司对设备层只有管理权,没有使用权。如果要使用,物业公司必须与业主沟通,获得全体业主的同意。如果有业主委员会,可以与物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走司法途径维权。
物业想占用公共用地,需要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我国法律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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