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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借款是需要偿还的,夫妻之间借款也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需要进行偿还。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借款另一方是否要偿还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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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而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借款另一方是否要偿还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配偶能够证明该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该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不用夫妻共同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在具体分割时具体处理,但在财产性质的认定上,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根结底,夫妻分居只是感情问题,夫妻法律关系没有变化,法律不应该也没有理由以分居为界点变更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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