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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追认的方式是:可以由被代理人主动追认,也可以由相对人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如果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就视为拒绝...
无权代理的追认是指本人对于他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擅自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承认其效力,同意承受其法律后果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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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合同法》中的追认,是指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事后予以承认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被代理人的追认应当以明示的意思表示并要向相对人作出的,如果仅向无代理权人作出意思表示的必须使相对人知道后才能产生法律效果。一旦被代理人作出了追认,因无权代理所订立的合同就从成立时起产生法律效力。追认权是被代理人的一项权利即被代理人既有权作出追认,也可以拒绝追认,如果被代理人明确地表示拒绝追认那么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就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就应该由行为人来承担。
追认无权代理的方式是:可以由被代理人主动追认,也可以由相对人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如果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就视为拒绝追认。
1、无权代理的追认:本人对于他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擅自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承认其效力,同意承受其法律后果的权利。 2、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的追认,被代理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无权代理一经本人行使追认权予以追认即转变为有权代理,该行为自始产生的法律后果皆由本人承受。 (一)如果相对人进行催告的话,被代理人必须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即视为追认。 (二)如果相对人没有进行催告的情形下,未对被代理人的追认权的行使期限作出规定。所以在相对人没有行使催告权和撤销权的情形下,追认权的行使是没有期限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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